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属于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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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刑法第416条第1款),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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