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是多年好友。甲因家庭遭遇变故,经济陷入困顿,遂于2017年4月1日向乙借款10万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此后,乙***直未请求甲还款。直至2020年8月1日,乙因购房需要,首次向甲请求要求其在1个月内还款。1.其时,适逢甲听过几场《民法典》宣讲报告,心想:“你看你不早点跟我说。我现在学过《民法典》,甲已非昔日‘***下阿蒙’,知道诉讼时效是3年。3年时间现在都过了,你才来找我要,我才不还你呢。”于是对乙的请求置之不理。问:本案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为什么?
2. 在上例中,若乙主***债权时,甲当场撕破脸皮,明确表示拒绝还款。问:本案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过?为什么?
3.设甲在向乙借款时约定了借款期限为***年。甲未还款,乙也***直未请求甲还款。到2021年8月1日,乙向法院请求甲还款。甲主***诉讼时效的抗辩,对此,法院应当做出何种判决?此***判决表明我国在诉讼时效的效力上采何种主***?
4.2017年4月1日,设甲在向乙借款时约定了借款期限为***年。并且进***步约定,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不受诉讼时效约束,乙可在***年后随时向甲主***债权。问:此***约定的效力如何?甲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到何时届满?
5.设甲在向乙借款时约定了借款期限为***年。甲未还款,乙也***直未请求甲还款。到2021年3月1日,乙请求甲还款,发现甲已下落不明达2年多了,于是为主***权利而向法院申
山东省淄博市 2023-11-04 09: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