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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徐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专业分析5元。而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或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
4.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引用法规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二条
二、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5元。而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或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引用法规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二条
三、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3,2023规定是什么
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执行的是二类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时;铜山区、新沂市、丰县、沛县、邳州市、睢宁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时。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
2018]173号)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四、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徐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而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或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引用法规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第二条
五、徐州市最低工资是多少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3号),关于最低工资是多少呢?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5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调整为1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8.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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