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专利侵权已立案怎么办,侵犯专利如何赔偿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专利侵权被告怎么办,专利侵权怎么处理
企业被告专利侵权时,我们应该如何做呢?首先要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其次,如果产品确实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接下来应该判断专利权是否稳定,如经过检索分析认为专利不具备授权专利权的条件,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最后,如专利权稳定,且产品落入了保护范围,而被告又对侵权没有主观故意,应当提供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能够证明其不具备主观故意的证据。《专利法》第七十条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七十条
二、专利被侵权的解决方法
已经申请的专利被盗用,专利被侵权时应该以专利侵权为由到法院起诉,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根据现行《专利法》,专利侵权行为的具体形态可分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十一条
[1]《专利法》 第六十条
三、专利未被申报专利侵权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在专利在申请之前就已经使用的技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主张该专利为现有设计的,可在一审、二审中提供证据以支持其抗辩主张,此证据属于新证据,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六十二条
四、根据规定被起诉专利侵权怎么办,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被他人起诉专利侵权的,如果被告方认为不构成专利侵权,可以依法进行答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利权侵权案件中被告向法院递交答辩状的时间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不过,被告方是否提出答辩都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工作。
五、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怎么办?如何判断专利侵权行为
一、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怎么办1、侵权程度评估,结合发生侵权的情况确定发函方可能进行的下一步动作;
2、成立专案组,成员主要包括主管领导、知识产权部、产品部、法律部等人员;
3、准备相关资料对对方的专利情况、市场情况等摸底调查;做好证据保全(可能涉及到研发记录,使用记录,销售发票和合同等);组织人员启动分析工作;
4、做好应对措施对涉及的专利进行有效性评估,并制定专利无效方案;确定是否主张先用权;结合法务及律师意见,制定专利许可方案;结合侵权分析结论,制定专利规避预案;
5、和对方进行沟通,或协商解决,或准备积极应诉;
6、启动下一步程序进行市场宣传,维护企业形象;安抚客户,确保产业链正常运转;
7、总结备案是否前期已经预期到,没预期到的原因,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如何判断专利侵权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虽然说律师函并不是官方的具有司法效力的文件,但对于已经实施了专利侵权的单位、或者是公民来说,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是需要做好应诉准备的,当然若是不想被起诉,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
引用法规
[1]《商标法》 第56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利侵权已立案怎么办,侵犯专利如何赔偿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