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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被车撞伤如何赔偿,单位应该出哪些费用
1、要求单位按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有工伤单位会按工伤保险的处理,申报工伤后由社保支付医疗费用,那么医院不应该欠费才对,所以我想应该单位没有为你家人缴纳工伤保险)。程序为认定工伤→申请伤残鉴定→然后要求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标准赔偿。工伤认定申请找劳动局工伤科,个人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伤残鉴定找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县一级办事部门或直接将材料交到州(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要求小货车司机按交通意外人身伤害赔偿。这个可以做一个司法鉴定。工伤伤残的鉴定和司法鉴定是两码事,鉴定的标准也不相同,工伤要细致得多,赔偿也比人身伤害的要高。
二、开车撞伤人,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开车撞伤人怎么赔偿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在工作中被车辆撞伤,工伤和交通赔偿怎么界定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四、妈在上班时被车撞了,住院了费,治疗费,工伤赔偿是怎样的
(一)伤残补助金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
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五、被车撞致重伤该如何要求赔偿
很高兴回答被车撞了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因交通事故发生人身损害的,除了可以要求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以向己方的保险公司索赔相应的保险金。 一、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员的赔偿范围包括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若伤害程度构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伤害程度为达到伤残鉴定标准构成伤残的可以无视该款) 以上的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合理的费用来决定的。对于主张某项赔偿金额的必须有相对应的证据。 下面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需要提供造成残疾可以补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第一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三款为死亡赔偿项目不列举)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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