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老房翻建房产证不能更改姓名怎么办?

老房翻建房产证不能更改姓名怎么办?

诊断报告 报告编号:NO.202404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一、老房翻建房产证不能换名怎么办! 带着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房屋座落证明;到房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受理、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二、哪些房子不能办房产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老房翻建房产证不能更改姓名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老房翻建房产证不能换名怎么办

带着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房屋座落证明;到房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受理、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二、二手房买房手续复杂吗?

1、不可以,房屋抵押期间,不能办理过户,不能修改房产证名字。

2、房抵押贷款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未婚,可单独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二、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三、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

三、房产证没办下来之前能改名字吗?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房产证在未办理出来之前是不能变更户主的,也就是不能过户或更名的。需要先将房产证办理出来,且房贷已经还清,必须提供房产证,撤销抵押后才可以办理更名或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等。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四、房产证没办下来前可以更改名字吗?

专业分析
房产证在未办理出来之前是不能变更户主的,也就是不能过户或更名的。需要先将房产证办理出来,且房贷已经还清,必须提供房产证,撤销抵押后才可以办理更名或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等。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房翻建房产证不能更改姓名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声明:文章内容系听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信息,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咨询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更多>>

  • 免费使用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一、免费使用房屋需交房产税吗?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2、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
    2024-04-10 1961次阅读
  • 居住证过期了还能用吗?
    一、办的居住证过期还可以用吗? 不可以。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
    2024-04-10 1225次阅读
  • 暂住证过期4年怎么办?
    一、暂住证过期4年怎么办   暂住证(居住证)过期,自然失去作用,?谈不上补办,必须重新办理。rn  办理暂住证需要的材料rn  1、申请表中须粘贴“大1寸”彩照实际尺寸为1寸半,此类型照片为证件专用照。此申请表中所贴的“大1寸”彩照可以与数码回执不是同一张相片,而且底色也没有要
    2024-04-10 812次阅读
  • 哪些人需要办理暂住证?
    一、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
    2024-04-10 1531次阅读
  • 不动产登记簿什么?
    一、不动产登记簿是什么? 1、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2、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3、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
    2024-04-10 1003次阅读
  • 居住证明盖哪里的章才有效?
    一、居住证明盖哪些章才有效? 1、如果是农村户口的,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就可以了。2、如果是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二、劳动合同上没有盖
    2024-04-10 2025次阅读
  • 房产税征收方法
    一、房产税,土地税和房产税如何征收?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
    2024-04-10 1511次阅读
  • 房屋他项权证送交银行后,多久可以拿到贷款?
    一、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后多久放款? 正常情况一般而言放款是5—15天。一般而言房产过户完毕后还需要办理产权抵押,正常产权抵押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 。抵押完毕后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跟进地方)放款。二、"房屋他项权证给银行后多长时间能拿到贷款" 1、房产的他项
    2024-04-10 861次阅读
  • 房产税只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吗?
    一、房产税只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吗 房产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按照房产价格和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因此,房产税的纳税人就是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此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房产原值是指纳
    2024-04-10 1382次阅读
  • 房产税只对房屋征收吗?
    一、房产税征税对象包括房屋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
    2024-04-10 1498次阅读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