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做了一个月正式工(合同已签),刚干一个月辞职了,工厂事先并没有告知要提前一个月填写辞职报告,辞职后工资并未按照发工资日期发放,本人去工厂询问,被告知因没有提前一个月按照**要求填写辞职报告,所以扣除当月工资百分之三十,八月份发七月份工资。请问我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通过这件事我特意查了法律,确实辞职提前一个月告知,实习期提前3天告知,我刚去-一星期算工厂没有规定有实习期,我辞职前一星期已通知领导,领导也同意了,但是我刚干一个月,因为工作时间太不规律辞职了,6月份没有缴纳任何保险,7月份也没有缴纳。如果工厂同意补缴社保,但是不同意发放全额工资,我应该用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 2022-08-27 0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