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2019年6月临海市海鑫房地产开发****(下称海鑫**)将“丽都名苑”小区开发建设发包给“昌盛建筑工程****”(下称昌盛**)承建,在昌盛**将该项目建设完成***分之***时,海鑫**单方解除了与昌盛**的建设施工合同,并与繁荣建筑工程**(下称繁荣**)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由繁荣**接手该项目剩余工程的建设。海鑫**于2021年6月14日通知昌盛**撤场。昌盛**认为发包方的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遂起诉了发包方海鑫**索要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昌盛**的塔吊等价值1000万多元的大型设备并未拉走。繁荣**入场后,未经昌盛**同意,繁荣**的董事长***荣即安排工人使用上述设备施工且从未支付租赁费给昌盛**。2021年10月昌盛**发现工地没有了自己的设备,遂以繁荣**涉嫌盗窃报警。公安局经过***多天的调查,查明该***千多万元的设备系繁荣**拉走并存放在***个仓库里。繁荣**繁荣**的董事长***荣称系为昌盛**保管该设备,只不过是忘记告诉昌盛**了,还称昌盛**知道设备被使用但并未提出异议,意味着昌盛**同意繁荣**使用和保管该设备。在警方的陪同下,昌盛**到仓库确认是案涉设备后第7天,又找不到设备了。经警方讯问***荣,得知***荣组织人将案涉设备拉到靠山市卖掉了。辩方:***荣**的行为系无因管理,不构成刑事***罪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2023-12-22 04: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