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铁路公安民警值乘D2288次列车时,查获一名被法院限高的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购票、乘坐一等座。该男子张某称,“以前都是坐飞机头等舱,现在六十几岁还坐二等座太辛苦了。”他用公司同事的身份证购买了一等座,同时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二等座车票专门用于进站。这件事大家怎么看?该男子会被刑拘吗?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接通请说明来自听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