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强迫未成年人从事有偿接待的案件进行判决。此案中,4名未成年男子逼迫13岁少女拍摄不雅视频,多次殴打、威胁其接待客人,以此为自己牟利。受害人在报警之前,一共被迫提供有偿陪侍10多次。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接通请说明来自听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