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徐女士和丈夫黄某已结婚9年多。一次偶然,徐女士发现丈夫给女子赵某的大量转账记录,金额有520元、1314元不等。进一步确定后,发现两人已来往4年,随后将两人告上法庭。
法院基于微信转账聊天记录、微信转账的时间、数额以及附言,认定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赵某存在不正当的异性来往。
徐女士能否要求对方返还钱款呢?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接通请说明来自听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