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件事:我之前是在罗森上班,在罗森上班的时候,他的合同是几个员工签***份合同,在同***份合同上签名字,而且他的劳动合同形式也不正规,所以我觉得这份劳动合同并没有法律效应,而且他的工资发放形式是微信或者支付宝发送,也并没有给我们缴纳相关规定的保险。我在罗森售卖了几瓶过期的物品,罗森的规定就是售卖过期物品***倍赔偿,店里的老板就让我***个人赔偿,但是他的劳动合同上面并没有说明,所以我觉得我可以接受赔偿,但是并不是我***个人赔偿。
第二件事:我骑着同事的车出了车祸,按理来说就是要赔偿,这个我是认的,但是他跟我说这个车是人家租车**的,跟我要赔7000块,事后我跟他要合同,他给我发了***系列很模糊的图片像是***的,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他的合同是造假故意坑坏我的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 2024-02-08 10: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