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段时间也就是2023年6月14日,我租房经朋友介绍,加了***个房东,了解了有房源,然后了解了大概情况,因为刚出校园第***次租房,后面被告知要先交押金300元,在没有签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我交出了300元做为定金,可是后面因为她家房源太贵,就告知了她其原因是因为太贵不想租她家房子了,叫房东退押金,她告知我说,要等房子在约定时间内租出去了,才能把押金退还给我,于是在近段时间也就是2023年7月8日这天被告知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但是只能给退150元,我问她为什么?房东说:"我本来可以***分都可以不用退的。"要我承担她的损失,所以只给退150元,请问房东的该行为违法吗?我该怎么做?
江西省南昌市 2023-07-08 11: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