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自媒体列表
>
租赁期满,装修归属问题?

租赁期满,装修归属问题?

师本领
师本领 - 云南玉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20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刑事部主任、合同部主任。专长:【1】合同风险防范,代写各类合同:合伙合同/借名购房/夫妻财产约定协议【2】成功办理过多起无罪释放、免于处罚、判处缓刑、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案件【3】婚姻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等轻车熟路。【4】做律师得厚道,要敬业,更须负责任!一句话就是:要靠谱!别忽悠。
执业认证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实名认证
网站认证 网站认证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板以及抽油烟机、空调等物件,在拆除时会对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害。

我国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由入驻听律平台律师撰写发表,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为你推荐

国家赔偿新标准:每346.74元!
劳动争议案件有什么特殊性?
末位淘汰等同于不能胜任工作吗?
两会期间进京上访违法吗?
实际施工人的认定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服务
一对一专业解答咨询
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
平台律师均经过三重认证
高效解答
高效解答
快速咨询,快速响应
平台监督
平台监督
平台全程监督律师办案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