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11月入职永丰县供电**,到2021年9月份退休。在职期同工,但***直不同酬,*****六***等对待员工。就连强制行社保医保也未缴。15年后我向市长信箱投诉,16年向前补10年社保,医保 16开缴费,国家医保局规划男性缴满30年后才能享受医保政策。请问贵律师,,我退休后自已还缴费24年零4月,退休工资1057.96元,低于本地农村五保户生活费用,底于吉市最低工资基数。多次同公的协商解决无果,我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 2023-09-14 09: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