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住的房子在我回家过年期间房东进来把我们放在杂物室的东西都清到客厅里面了,在这个过程中以及前后都没有告知我们,我们租住时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并且租金年付,到今年***月份,也并没有到期,水电年付,当时是房东要求年付的,截止现在我们的水电费还没有给房东,并且我们联系房东也联系不上。现在就是我们也并不能确定是房东进来的,但我们报过警了,警察说门锁没有损坏痕迹,应该是房东进来的,警察让我们拍照记录,咨询律师,他们说这个不构成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今,我想咨询***下这个够不构成违法。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 2024-02-17 1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