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耕地被他人非法强占“两违”并毁掉农作物“槟榔芋160株”等总占用耕地0.45亩。国土资源下发《责令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市国土资源复查处理(2016)10号处理确定“两违”依法处置、县国土资源已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书》梅国土行罚字(2016)第295号内容为“责令***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及其他设施等”。决定后时至今日未依法履职尽责,实为失职渎职的拆除复耕的事项,且变本加厉,万般无奈,起诉国土资源规划局依强制拆除《两违》并复耕的归还原告继续经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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